通过平台实物期权的方法,将传统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经济评价中遗漏和忽视的价值纳入其投资价值评价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更科学、更全面地了解项目的衍生价值。
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平台增值期权价值
以交通建设项目为例,基础设施项目的效益主要包括两部分:项目提供的服务的直接收入(部分为项目内收入,为投资主体所有;部分转化为消费者剩余);另一部分是项目的外部效益,如交通项目实施带来的投资机会(如土地增值引起的房地产投资),可能依靠交通项目实施带来的新投资收益是交通项目的外部效益,可视为交通项目的平台期权。
采用实物期权方法,将项目实施带来的增加投资机会价值纳入项目价值评估,本质上将公共项目的“效益计量”转化为“资产价值计量”,避免了上述复杂的外部效益追溯问题,可以追溯到项目投资者的平台项目增加的投资机会价值――代表全国资产所有者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济外部评价的问题。
通过这种平台期权价值的测量,也可以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实施后的社会资产管理和控制提供依据。
例如,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使原来的不可开采资源可以开采,降低当地矿产资源的开采成本,本质上提高了公路项目受益地区矿产资源的价值,即国家资产矿产资源的价值。
作为主导投资者,政府承担了资产增值机会的费用支付(即主导投资),并获得了市场对该期权的价值认可,即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的价值。
因此,利用实物期权的理念来评价基础设施项目的期权价值,为确定用户支付相应费用提供了补偿和可追溯性的依据。
例如,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受益者是地方政府,该项目的投资来源包括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地方财政和部分地方集资。
后两种投资来源可视为基础设施项目实物期权的部分费用,分析地方政府应承担的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