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为内资公司后,由法人代表签署的将外商投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的申请表可以自己准备。所需的材料是: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
1、名称更改批准通知;
2、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国投资企业变更(记录)注册申请”和“公司成立注册申请”;
3、董事会关于更改投资者权益和业务类型的决议;
4、原始批准机构批准股权转让,更改企业类型并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
5、转让人,受让人和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原始投资者签署的中止原始合同和章程的协议;
7、国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8、注册资本变更时,应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书;
9、国内有限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0、说明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姓名和住所的文件,以及任命,选举或受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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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就业证件和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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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
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准程序:
1、申请批准公司名称更改;
2、提交给批准机构进行批准;
3、准备文件后,企业应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注册机构接受后将发布《注册受理通知书》;
4、被许可人应向注册机构出示“注册接受通知书”和身份证,以支付注册费,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收到“注册拒绝通知书”。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公司的补充信息
(1)对于窗口接受,如果接收者发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当场合法形式,则可以当场更正,以通知申请人对如果不能当场对申请进行更正,则在五天内进行一次,以便将所有需要补充和更正的内容通知申请人,应收集材料并应收到材料发出。
(2)在接受信件的情况下,如果接收人发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律形式,则应将所有需要补充和更正的内容通知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一次,并向材料凭证开具收据。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注册管理规定》,《企业法人注册管理规定》及其“ 《实施细则》,《公司《关于注册管理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权益变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