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登记簿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后,专利局记录其法律状态及其有关事项的文件。
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专利证书只下发一次,如果发生了遗失,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不会再补发专利证书的。
专利如果做了变更、转让、抵押等一系列的活动,在专利证书上是不会体现的。
而专利登记簿副本就是专利证书的“替代品”。
专利登记簿中记载下列事项:
(1)专利权的授予;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3)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5)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6)专利权的终止;
(7)专利权的恢复;
(8)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9)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和地址变更。
专利登记簿是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记录其法律状态及其有关事项的文件。
通俗来讲,该专利的一切情况如专利权人的相关信息、专利权的状态是否变动、专利是否被无效宣告等都会记录在这个登记簿上。
办理条件
在专利授权公告日后才可办理。
任何人均可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必要的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性文件。
办理要求
需提交由请求人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注意事项
办理证明文件或文件副本的缴费名称为“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请求人在办理业务时,应先行缴纳费用,随后再提出办理请求。
注意:无论何种方式提交请求,一般最快三个工作日可以进入业务系统;费用缴纳,除网银缴费外,通过窗口或邮寄等方式,费用进入系统一般需要三至七个工作日,甚至更长;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出具时间需要五至十个工作日,该出具时间以请求与费用均合格为起始点;因此,如果对业务办理有时间考虑的请求人,需要对费用的缴纳、请求的提交时间同时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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