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虽然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能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但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将税前扣除凭证只限定为发票。那么,还有什么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呢?在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包括但不限于的情况小编总结了九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实物资产
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是否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采购合同,是否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是否与采购合同对应,是否有从第三方开票,是否舍近求远采购,成本费用率是否明显超过行业合理水平等等。
二、租金发票
是否有行政办公部门审核确认手续,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日期金额是否与租赁合同吻合等等。
三、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报销,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
如果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大,但是没有清单,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虚假消费。
四、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是否为去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的发票、人员和人员名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等。
五、会议费
会议费报销、是否有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资料,是否有与会议无关费用(如旅游费)列支。
曾经有个公司,会务费就一个发票和合同,14万的开支,明细等这些全都没有,这不明摆着有问题!税务不查你查谁?
六、工资薪金
是否有考勤记录、招聘合同、是否扣缴了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数额是否与劳动合同和考勤纪律相吻合。
七、运费
运费报销,是否有运费报销单,起运地和运达地是否与运费报销单相吻合,是否由起运地和运达地以外的车辆运输、运输价格是否波动较大。
八、油费
加油费报销,报销的加油费是否为本公司车辆,本公司账面上是否有车辆,加油费总额是否超过了车辆理论行车的最大油耗量。
九、水电费
水电费报销,发票上的字码是否与水表、电表的字码相符,是否与本公司的产能相吻合。
有的企业账面反映产量很少,但水电费却很高,这明显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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