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此次共取消35个证明事项,涉及建筑业资质、勘察设计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施工图审机构申报,以及造价师、建筑师执业注册等方面,具体如下:

1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不再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改为书面承诺。

2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不再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3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 不再提交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 不再提交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4申请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不再提交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改为书面承诺。

5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不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执业资格证明以及社保证明。

6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 不再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改为书面承诺。

  • 不再提交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改为书面承诺。

  • 不再提交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不再提交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

  • 不再提交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7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变更注册:

  • 不再提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 不再提交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 不再提交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 不再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延续注册:

不再提交前一个注册期的工作业绩证明,改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