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ISO认定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ISO认定标准和技术法规。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ISO认证的主要功能是为人们制订国际标准达成一致意见提供一种机制。
其主要机构及运作规则都在一本名为ISO/IEC技术工作导则的文件中予以规定,其技术机构在ISO是有800个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它们各有一个主席和一个秘书处,秘书处是由各成员国分别担任,承担秘书国工作的成员团体有30个,各秘书处与位于日内瓦的ISO中央秘书处保持直接联系。
ISO认定CQC是国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设置的具有三方公正性质的专业认证机构。
CQC分已加入了国际认证联盟(IQNET)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并成为中国认证机构(NCB)。
非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对未列国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认证,是企业的一种自愿行为,称为"自愿性产品认证"。
中国采用的产品认证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检查评定; 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
前面两个要素是取得产品认证资格的必备基本条件,后面两个要素是产品认证后的监督措施。
为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检验,是由认证机构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通过一系列试验及合理评价来证明受试样品是否符合其相应标准的过程。
它是产品安全认证的一个重要环节。
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的有关国标准。
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是由认证机构依据实验室检测的要求而确定的。
取样地点是从制造厂的终产品中随机抽取。
型式检验必须由经国或CQC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
如果有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检验机构缺乏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的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
鄂尔多斯质量ISO认证文档
由认监委批准的CECC(中电联认证中心)是代表电力行业进行机电产品自愿性认证的三方机构,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所属唯能同时进行ISO认定体系认证和机电产品认证的机构,产品认证范围涵盖20大类电力工业所需产品。
全球化的趋势、瞬息万变的购买行为、日益激烈的竞争……在这不断发展的时代,当今的消费者在购买令人放心的商品时。
企业要想保证产品质量并持续地满足标准的要求,则必须根据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仅仅依靠对终产品的抽样检验来进行产品的认证是不完全的。
即使是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抽样检验也只能证明一个产品批量的质量,不能证明以后生产出厂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
通过检验评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来证明企业具有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
当申请认证的产品通过认证后,如何才能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保持生产厂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就必须定期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就是从生产企业的终产品中或市场上抽取样品,由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946年10月14日至26日,中、英、美、法、苏共25个国的64名代表集会于伦敦,正式表决通过建立ISO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于1947年2月23日宣告正式成立。
ISO负责除电工、电子领域和军工、石油、船舶制造之外的很多重要领域的标准化活动。
ISO的高权力机构是每年一次的“全体大会”,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中央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
ISO认定制度要求产品认证必须按照ISO/IEC导则65认可评定,并应得到政府的授权。
认监委对产品强制性认证,将启用新的统一的"中国认证"标志(CCC标志),实行内外一致的新的认证收费标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
国质检总局已授权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CQC)开展产品认证(CCC标志)的有关工作。
同时,CQC按照ISO/IEC导则65评定认可开展非强制性产品认证。
鄂尔多斯质量ISO认证文档
ISO认定国标准的年限一般为5年,过了年限后,国标准就要被修订或重新制定。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需要制定新的标准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因此,标准是种动态信息。
国标准分为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
国标准的编号由国标准的代号、国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标准发布的年号(采用发布年份的后两位数字)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