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周杰伦终于在万众期待中发布了新歌《说好不哭》,上线25分钟销量超出了200万张,零点刚过突破300万张,随后销售额轻松破2000万,创下腾讯音乐数字音乐历史最高销售额。腾讯音乐的美股价也因此连涨。取得这样的成绩,也只能是周杰伦可以做到了。
周杰伦此次发行新歌话题热度经久不息,企服快车面是粉丝情怀的狂欢,另企服快车面是受到此前与蔡徐坤微博超级话题流量之争的影响,但对于音乐平台而言,同周杰伦这样的全民歌手签约都是双赢之事。腾讯音乐无疑是此次新歌发行背后的最大赢家,一是平台在短时间内收获了巨大的关注和流量,二是销售数字专辑的商业模式也得到一次成功印证。
《说好不哭》的爆火也让大众的注意力再次集中到音乐版权这个问题上。
现在很多音乐平台的歌曲都是要付费的,这些费用当然并不是平台独吞,有些也是要与歌曲版权方进行分成的。那么究竟音乐平台与歌手或者歌曲版权方是怎样分成的呢?在这些高昂的版权费中,歌手可以拿到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以周杰伦和蔡徐坤这两大顶流歌手来为大家算一笔账。
据了解,音乐版权主要分为词曲版权与录音版权,词曲版权归词、曲作者所有,录音版权获益方包括唱片公司、歌手、词曲编曲等。
截至目前,蔡徐坤上线的正式个人音乐作品包括《1》EP(内含《pull up》,《you can be my girlfriend》,《It’s you》三首歌);单曲《wait wait wait》;单曲《bigger》;单曲《hard to get》;单曲《没有意外》;数字专辑《YOUNG》(内含《蒙着眼》《young》两首歌);歌曲《梦》(收录于《限定的记忆》)。
据悉,其部分个人作品版权不在自己手上,但后期作品版权自己(个人工作室)掌握。除《bigger》《hard to get》《没有意外》在腾讯系、阿里系全平台上线外,其余几首歌均属腾讯独家。
含两首歌的《YOUNG》为蔡徐坤的付费数字专辑,我们亦确定版权在他自己手上。截至10月19日晚(以下数据均出自该日期),该专辑在QQ音乐平台上卖出7877031张,酷我平台24124张,酷狗113386张,合计8014541张,以每张5元的价格计算,专辑总销售额突破了4007万元。
据悉,对于这张数字专辑,腾讯平台先预付了蔡徐坤方百万保底费,之后,多出的利润部分会再与他(个人工作室)进行分成。(但分成过程中,平台也会扣取部分渠道费)
而《1》虽然看起来也是专辑形式,因为并没进行付费售卖,其中三首歌曲均免费试听下载, 故平台对这部分歌曲的算账通过打榜分成、点击分成两个维度来算。
所谓打榜,简单理解,打开Q音榜单可见《1》中《pull up》这首歌已有4657.85万人气值,《you can be my girlfriend》 402.25万人气值,《It’s you》 391.12万人气值。
这些人气值均需用乐币打投积累,以10个乐币1元钱计算,此处共计入大约545万元。这些收入并不直属蔡徐坤歌曲版权方,平台会有自己一套公式算法和对方进行分成。
点击分成亦依托于平台内部数据。平台根据歌曲所获点击流量而得到的收入,同蔡徐坤歌曲版权方进行五五分成,在歌曲版权方分到的50%内,其中8%要单辟出来作为给歌曲词曲创作者的收入。蔡徐坤几乎参与了自己全部歌曲的创作工作,即8%中很大一部分归属他自己。
腾讯独家的单曲《wait wait wait》,在收听、下载免费前提下,算法和《1》一样(打榜、点击分成两维度),截至19日其打榜成绩累计到了1423.25万人气值(平台约收入142万元,再同蔡徐坤歌曲版权方分成)。
全平台免费上线的《bigger》《hard to get》《没有意外》,即在腾讯两维度数据之外,也要加上歌曲在虾米、网易云数据所得收入。
需注意的是,如《hard to get》,尽管收听免费,你若想在Q音平台下载该歌曲,需购买付费音乐包或绿钻会员。在歌曲加入付费包基础上,网友因试图收听或下载某歌曲而购买会员的行为,叫做驱动付费。而“驱动”所得部分,平台也会依据自己算法和蔡徐坤进行一定分账。
受平台保密合同所限,我们无法通过具体公式为大家算出蔡徐坤凭线上歌曲授权所得精准收入,但千万级到手绝无问题。
再看周杰伦,除了一次性获得腾讯平台付出的上亿元曲库授权费外,他三年来推出的新歌《说好不哭》目前已卖出了约1058万张(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合计数据),数专单价3元来算,即该数专已卖了3000多万元。按保底、分成算法算下来,周杰伦起码凭此歌再入账千万。
和新人蔡徐坤不同的是,周杰伦不少老歌长年来都是各大综艺节目、演出场合被翻唱的“香饽饽”。据悉,由于翻唱版权市场尚属混乱,周杰伦无法拿到其中大部分版权费(音乐综艺版权乱象),但个别收入加起来,费用也是高的吓死人。
当然,周杰伦和蔡徐坤只是特例,事实上大部分音乐人似乎并未得到实惠。对于更多歌手而言,他们的歌曲版权多属于其所签约的唱片公司,音乐平台买授权,为了方便及享受一些打包优惠,通常会直接买下整个公司的大曲库包。
知名音乐制作人张亚东在采访中曾表示,在版权买卖大潮中,音乐人收益有限,“平台是跟唱片公司谈的打包,唱片公司和个人结算是另外一回事。”
据了解,唱片公司与作者签约,主要以三年买断或者永久买断为主,国际唱片主要是三年买断。“歌曲发表之后三年你所有的收益,跟你作者是没有关系的。以前的老的积累版权,没到期的,肯定跟你就没关系。但现在的人,版权意识稍微强烈一点了,都签给版权公司了。”
对于对版权有较大控制力歌手,得到多,需个人负担的音乐成本亦多。像周杰伦、蔡徐坤,常常做一首歌要自掏腰包百万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歌手和歌迷的版权意识确实有所提高,很多歌迷都开始接受并认同在音乐平台上付费听歌的观念,相比一场演唱会的门票远超过这点小钱,所以在平台上花费一点小钱也绝对是买不了吃亏的。
不得不说这是国内版权意识上的一大进步,毕竟歌手也是需要物质支撑生活的,很多早期的摇滚歌手或者是嘻哈歌手,他们之所以会穷到吃不上饭,一是因为音乐类型小众难以被推广开来,二就是因为即便自己凑齐钱发了唱片也难以回收成本更别提赚钱了,稍微出点名的歌手网上音频资源都已经泛滥,只要随便一搜就能找到大量的资源下载。
说实话小编个人是非常支持这种情况的,毕竟为自己喜欢的歌曲出一份力应该是每一位歌迷都乐于做的事情,如果自己的几块钱消费能够为歌手带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相信大家也是可以非常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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