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分配,以终结其法律地位的一种程序。而破产清算则是当公司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两者在程序、目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程序上的区别
1. 注销公司清算程序
(1)提出申请: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解散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2)公告:公司登记机关公告注销申请,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算: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分配。
(4)注销登记:清算完毕,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
2. 破产清算程序
(1)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或者清算组。
(3)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清算:管理人或者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理、分配。
(5)破产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目的上的区别
1. 注销公司清算目的
注销公司清算的目的是终结公司的法律地位,使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在此过程中,公司财产的分配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清偿职工工资及补偿金等。
2. 破产清算目的
破产清算的目的是解决债务人资不抵债的问题,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其次清偿职工工资及补偿金;然后清偿税款;最后清偿其他债务。三、法律后果上的区别
1. 注销公司清算法律后果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公司注销登记后,其法人资格终止。
(2)股东责任免除:股东不再承担公司债务。
2. 破产清算法律后果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破产程序终结后,公司法人资格终止。
(2)股东责任限制:破产清算中,股东对破产财产的清偿责任仅限于其在公司中的出资额。
综上所述,注销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在程序、目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企业在面临解散或资不抵债时,选择合适的清算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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