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46号)规定: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按照以上规定,A公司于2024年12月份购入的汽车可以适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只不过是在2024年1月份进行一次性扣除。

公司购买的汽车,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