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认为注册国际商标就是注册马德里商标,这是一种误区。马德里商标只是国际商标申请的一种途径,并且马德里商标有先决条件。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法律依据
1、《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2、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申请人必须是马德里国际商标的注册人。商标注册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应满足形式审查的一般性要求。
三、申请人
1、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应为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人。
2、商标注册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需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四、商标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商标应为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且为有效状态。
对于一标多类的注册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时,允许申请人申请出具其中的部分类别的商标注册证明。
五、申请时间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人可在国际注册驳回期限届满后,向商标注册部门申请出具已获得中国保护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
六、审查结论
1、不予核准的3种情形
经审查,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申请人名称与商标注册部门档案中登记的注册人名称不符的。
(2)已丧失商标专用权的。
(3)其他不应核准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情况。
2、核准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经审查,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符合规定的,商标注册部门予以核准,发给注册人相应的商标注册证明。
马德里注册的优势就是手续简单、费用便宜。但是也有他的劣势为门槛较高、风险较大。而逐一国家注册的优势为门槛较低、利于确权、风险易把控。其劣势就是成本偏高、手续较为复杂、管理难度大。
所以企业在办理国际商标注册的时候需综合考虑根据注册目的、风险把控、经费预算,市场重要性、出口需求等因素,根据自己的市场企业来量身定制,选择合适自己的注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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