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张某合伙在某公司承包业务,由于急于支付工人工资,王某便打出了错误的草稿想法,通过网络刻下假公章,将商业承兑的80万元汇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
7月17日,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5月2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和平西路派出所接到刘先生报警:自己的企业法人印章被他人伪造,拿走了8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接到报警后,民警闻警而动,迅速赶往案件调查,经过两个月的艰苦调查和走访row,确定王某有重大犯罪嫌疑人。
7月16日,王某被派出所传唤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男,50岁,石家庄市人)对其网络上伪造公司公章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其与合伙人张航在公司承包工程。
2024年春节前,王收到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约定,这份草案属于王某、张某共同所有,需要两个合伙人同时到公司用公司印章拿出来,但当时张某因事不能在场,嫌疑人王某急着给工人发工资,于是动了错误的念头。
王某通过互联网找到一家刻章公司,刘先生向刻章公司提供了公司法人印章的大小和文字,先后两次花了750元,伪造了3枚印章,并将假章商业承兑汇票80万元汇至王某自己的公司账户。
直到5月21日,合伙人张某到公司询问相关事宜才发现。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网上制作假章的网络正在被追查。
(燕都荣传媒记者张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