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般纳税人申请信息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财务负责人和纳税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会计人员资格证书或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使用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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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识别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2.年度应税销售额未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和新开业纳税人标准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1]
一般纳税人不承认的人:
下列纳税人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
2.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单位
3.根据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不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单位
5.销售免税商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