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申请当中你可能会遇到商标驳回的情况,当然就是在进行初步审查之后才有可能进行商标驳回的挽救服务,想要了解商标驳回了怎么办的措施,可以看了本文知道的内容可知。
经审查初步审定的商标申请将刊登在每周出版一次的商标公告上。
对于已公告的商标注册申请,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公告商标提异议请求。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申请人对驳回不服,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如果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人仍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程序以及后续的诉讼程序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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