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普推知产商标老杨看到一个案例,也是开始看到商标局发《商标注册审查决定文书》,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涉嫌构成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而且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就实际使用情况或者真实使用意图作出说明,全部被驳回。
详细检索发现,这家企业一次性申请了近500个商标名称,基本上名称是区域词+关键词,或者是著名景点+形容词,知名景点+产品词等,这样的名称就是不涉及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直接申请大多数也会因为近似等驳回。
正常商标申请注册不会涉及涉嫌构成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他们这个主要是一次申请量太多了,而且还有涉及到大量的区域及景点名称的组合,也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供使用证据和意图,所以最终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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