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于2023年06月21日下发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依据《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十四条对“美汇吧MEIHUIBA及图”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为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其目的在于避免商标代理机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利用自身业务优势恶意抢注商标。

本案中,被申请人虽试图通过变更经营范围规避审查,但如果允许商标代理机构将其申请的非代理服务商标于申请日后通过变更企业经营范围的方式即可视为障碍消除,很可能会导致以变更企业经营范围为名,行规避该条款之实的不诚信行为出现,甚至可能起到纵容商标代理机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利用自身业务优势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因此该商标注册仍旧落入《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制的范围。

此外,被申请人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也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