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人与商标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转让行为就已经生效了,但转让手续并没又完成。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转让从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并且开始公告后,受让人就可以享有商标专用权。
在根据法律的规定买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是裁定之前,申请人是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也可以撤回其评审申请。在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的时候,商标的评审程序就会终结。但是在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申请人就不能再用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评审申请。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就让代理机构办理撤回手续。但有些材料就只要配合就好,一般都是代理机构准备好的。如果是想撤回但还没有想到什么理由,那代理机构也是可以帮你想好的。毕竟代理机构都是很专业。主要在办理撤销转让的时候说明撤回的主要原因,理由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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