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已经注册了的优质商标却连续三年都没有使用,而你又刚好想使用这个商标,那么可以将此商标进行申请撤销,也就是商标撤三申请,然后进行再注册使用。那么关于商标撤三申请的技巧与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撤三申请的技巧:
确定以谁的名义申请。一般不将实际需求者作为撤销申请人,也就是说,在进行商标撤三申请时不要亲自出马,而是找一个跟你没有关联的第三者作为申请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淡化实际申请人的需求和目标,有利于提升商标撤销的成功率;另企服快车面,如果撤销失败了,还可以有转圜的余地去和对方谈商标转让和收购的问题。
申请撤销的商品项目。如果争议商标的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是针对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了申请注册,那在撤销申请时,必须撤得干净全面,如果在后续的复审程序中,注册人不能提供全面有效的使用证据,那你的胜算就又大了一点。
撤三申请的时间。巧妙地安排好“商标撤三”和“商标新申请”的时间节点,把商标争取过来,目前相对稳妥的做法是:提交撤三的同时提交注册申请。正常情况下,商标会被驳回,驳回复审过程中撤三结果不能审结的,可以向商标评委书面请求中止审理,等待撤三结果确定后再做出审理。
二、商标撤三申请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
商标撤三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这一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第二步:商标局受理
商标局在接到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商标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第三步:注册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
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注册三年期间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第四步: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这里还要跟大家说明一个小点: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需要怎么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呢”?其实,申请人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商标所有人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在三年内进行了实际的使用。
商标撤三申请的相关情况就是这样了,如果你有商标撤三申请的需求,却还是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时,可以咨询企服快车,帮你一站式解决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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