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所在的小区分了A、B、C、D好几个区,每个区的物业收费情况都不一样。现在我们要成立业委会,小区办建议我们先分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最后成立整个小区的业委会。那么我们的业委会会同时存在吗?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委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政府部门划定。分区成立是可以的,先成立小的业委会解决本区的事情,比如组织业主投票选举等,具体办法要经过小区办的批准,最后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委会成立后,小业委会就要取消了,二者不能同时存在。
问:我们小区的会所变成了宾馆,业主是否可相应减免物业费?
答:物业费和社区基础配套是两回事。会所、幼儿园等基础设施不符合规划,是开发商的责任,业主可找开发商,并要求物业公示物业费构成和明细清单,但不能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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