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英文商标使用人因没有在中国市场及时对中文译名进行商标保护,而导致了重大品牌损失,如我们熟知的汽车品牌“Land Rover”,由于没有及时完善保护中文译名“陆虎”,迫使LANDROVER在中国市场,不得不将当时已耳熟能详的“陆虎”更名为“路虎”。

企服快车小编介绍下英文商标的中文译名保护问题,哪些类型的中文译名需要保护?

1、英文商标的权利人应当及时保护最直接的中文译名英文商标的权利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其英文商标的同时,应当首先及时保护其最直接的中文译名。

2、英文商标的权利人应当及时完善保护音译的中文译名英文商标翻译成中文译名时,由于英文存在“一词多音”,中文存在“同音字”的问题,所以英文文对应的音译也存在多种可能。为防止他人恶意攀附或损害企业商标的商誉,最好将中文译名在相类似商品和服务上进行联合商标的注册。

3、英文商标的权利人应当及时完善保护意译的中文译名对英文的翻译,即使是最权威的词典,也往往有不只一个含义,这导致了英文商标的中文意译存在诸多可能,基于此,英文商标的中文译名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时,就要求中文译名的唯一性,否则造成英文商标权利人的商标权范围扩大到其不该有的范围,在实质上垄断了大量本来应当属于公有领域的中文语言资源。

4,英文商标的权利人既要及时保护自身主动创建并使用的中文译名,也应当时时关注并及时完善保护在相关消费群体中自行产生的中文译名。在特定的情况下,某些知名英文商标,并无正式的中文译名,但却在市场流通中因为相关消费者自行产生的认知,而在相关消费群体中产生了一个具有固定性对应的中文译名。对于这样的中文译名,如果商标权人没有主动使用,也没有及时进行注册,并不能当然地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