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分两种:商品商标,服务商标。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

1、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两条途径: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2、办理步骤

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三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3、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不单损失商标注册费,而且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较长时间,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后再提交申请书。

4、申请文件

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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