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反映了一个社会现象:商标抢注已成为时下的热点话题,从知名商标到公众人物、热点话题,都成了商标抢注者的盘中餐。
这不是偶然,商标最基本、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简单的说就是让大家都认识你、记住你、知道你的与众不同,这就难怪大家都抢着注册最火爆的概念,因为更容易被记住!
言归正传,时下什么概念最火?最近一则新闻标题吸引了我:“元宇宙”爆火!400多家公司注册相关商标,刘慈欣发话了!刘慈欣是谁?他就是《三体》、《流浪地球》等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的作者,也是亚洲首个世界科幻大会颁发的雨果奖最佳长篇小说奖获奖者。
刘老师都发话了,这个概念的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通过数据库检索,我们发现,截止今年11月中旬,国内“元宇宙”商标共被申请注册3167件,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元宇宙”相关商标就被申请了2939次,申请量增速持续加快,腾讯等公司相继申请QQ元宇宙等商标。
此外,小米、字节跳动、阿里、理想等公司元宇宙商标还遭到多方抢注,截至目前,我国元宇宙商标申请公司已经涉及400多家。
“元宇宙”概念火的“一塌糊涂”,导致了“元宇宙”商标注册申请热。
这个“元宇宙”是怎么一回事呢?
元宇宙(Metaverse)一词,首次出现在1992年的科幻小说《雪崩》,小说描绘了一个庞大的虚拟现实世界,在这里,人们用数字化身来控制并相互竞争以提高自己的地位,现在看来,描述还是非常超前的。
关于“元宇宙”,专业领域比较认可的思想源头是美国数学家和计算机专家弗诺·文奇教授,在其1981年出版的小说《真名实姓》中,创造性地构思了一个通过脑机接口进入并获得感官体验的虚拟世界。
自今年8月以来,美国社交媒体巨头脸书(facebook)宣布更名为“元宇宙”(Meta)、日本社交巨头GREE宣布将开展元宇宙业务、英伟达发布会上出场了十几秒的“数字替身”、微软在Inspire全球合作伙伴大会上宣布了企业元宇宙解决方案、韩国科学技术和信息通信部发起成立了“元宇宙联盟”等,一系列热门事件使得“元宇宙”概念在几十年后重新进入大众的视野,这也和网络技术发展、数字技术成熟有着必然的联系。
元宇宙并非一个简单的虚拟空间,而是把网络、硬件终端和用户囊括进一个永续的、广覆盖的虚拟现实系统之中,系统中既有现实世界的数字化复制物,也有虚拟世界的创造物。
近些年来,商标领域的各种概念抢注、符号抢注、姓名抢注屡禁不止,也让不少恶意抢注者找到了可趁之机,可以说,只要有热点,就会有人想到先把这个词汇注册成商标,从傅园慧的“洪荒之力”、“火神山”、“雷神山”、“丁文亮”到现在的“元宇宙”,这既是大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之喜,也是商标保护机制暴露出问题之忧。
这样的现象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违法成本低而转让和“被侵权”背后的利润可观,促使一些组织和个人铤而走险,导致商标抢注与倒卖的“二道贩子”愈发猖獗。
二是商标制度中,商标注册成本极低,商标审核时不要求审核申请注册商标已被使用的实情或注册者是否有使用此商标的真实意图,因此商标抢注的可能性大幅上涨。
三是维权成本高,虽然被抢注后,原商标在先使用人可向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提出异议、争议或者诉讼维权,但商标维权取证难度大,成本高。
很多企业在复杂的维权过程中很快就会放弃现有商标,选择重新设计注册新的商标,来减少损失。
综上,专业设计、布局和申请注册商标,有助于激发企业品牌价值提升意识,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或稳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还可以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在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上占据优势。
而随意注册、恶意抢注的商标,既没有很强的独特与识别性,还容易被其他竞争对手仿冒,引起消费者误解,极大的损害企业利益。
在此,我们提醒您在申请商标时要注意:
1、注意对商标标识和相关创意采取保密措施,以免被抢注;
2、提交申请材料前进行商标检索;
3、尽早申请,因为商标资源有限;
4、申请核心商标时注重关联商品或服务;
5、注意商标标识设计的著作权归属;
6、建议选择专业机构辅助您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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