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 ,即指由几个不同的所有人共同占有的某一个商标,就叫做集体商标。
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
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
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
集体商标一般不许可转让。
中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
集体商标的意义
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法律上已把这四种商标明确划分为注册商标的四个基本类型。
尽管各国定义可能不同,集体商标通常都定义为一种标志,它用于区别使用集体商标的各企业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材料、制造方式、质量或其它一般特征。
集体商标的所有者可能是那些由企业组成的协会,也可能是其它实体,包括公立机构或合作社。
大多数国家都要求申请集体商标的同时应提交有关规定的复印件一份,该规定规范集体商标的使用并且不允许许可集体商标。
如同商业商标/服务商标一样,集体商标也需要交纳续展费才能得以维持。
集体商标的特征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
体现了其“共有”和“共享”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集体组织既可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也可以申请注册普通商标,但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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