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个企业无形的资产,是用来区别于别的公司品牌或服务的标志,简单点说就是本身公司的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向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注册之后成为的“商标”。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商标小类被部分驳回该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你~
一、商标小类驳回该怎么办?
1、一般驳回驳回都是因为驳回的那部分商品和在先的商标有近似的,所以,你首先要看一下引证商标和你们的商标近似程度有多大,复审成功的几率有多大,另外还要看驳回的那部分商品是不是你们着重要保护的,如果引证商标与你们的商标近似程度不高,而且驳回商品也是你们想着重注册保护的,那么你们还是要对驳回的这部分商品做出复审申请的,这样才能使这部分商品得到商标权利,否则这部分驳回的商品就无效了,你日后就不能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这个商标了;
2、当然,如果商标局下发的引证商标与你们的商标确实近似程度很高,复审成功的几率不是很大,而且驳回的商品对你们的实际经营也没有太大影响的话,那你自然可以不用理会他了,没有必要做复审了,而到时候你那些没有驳回的商品就可以下注册证了。
二、商标驳回复审流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看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如果申请人没有复审经验,可以找代理组织帮忙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复审。
3、如果是部分驳回,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
如果复审,尽快处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企服快车)
什么样的商标会被认定缺乏显著性?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
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商标显著性一直以来都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
那么什么样的商标会被认定缺乏显著性呢?
商标被认定缺乏显著性《商标法》第十一条中规定除外,哪些商标会被认定为缺乏显著性:
1、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
2、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组合;
3、一个或者两个普通表现形式的字母;
4、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数字;
5、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者装饰性图案;
6、单一颜色;
7、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普通广告宣传用语;
8、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场所名称、商贸用语或者标志;
9、企业的组织形式、本行业名称或者简称;
10、仅由电话、地址、门牌号等要素构成;
11、常用祝颂语、广告语等等。
(全好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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