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商业秘密作为科技开发、经营管理、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 以及各行各业进行商业竞争的一种有力武器,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本文在阐释商业秘密法律概念及特征的基础上,明确企业在商业秘密认定及发生商业秘密侵权时的应对。
[关键词] 商业秘密 认定 企业应对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从第一次工业革命时起,科技就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技的发展和创新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而现代信息社会,对各种信息的掌握是企业生存发展关键,一些非常重要信息就成为了企业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特征:
第一,秘密性,即商业秘密不为大众所知的特性,不为公众普遍获知或容易获得,而如果商业秘密被大众所知, 则商业秘密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就会受到损害。
第二,价值性,商业秘密之所以要受到所有人的秘密封存和法律的保护,是因为它可以给所有人带上经济上的利益。
第三,管理性,即权利人对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护措施,如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等。
二、商业秘密的企业认定
企业中商业秘密的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所需认定的商业秘密是否有具体的可定义的内容;二是新颖性,即要求保护的有关技术、经营方面的信息的内容是否新颖;三是企业是否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四是在内部知悉程度上,所要求保护的信息在员工中被知悉的范围;五是在外部知悉程度上,有关信息被外部有业务联系者所知的程度,以及有关信息被公众尤其是竞争对手所知的程度,如属“公知”不构成商业秘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档案中的商业秘密一经确定,必须在纸介质档案资料首页的右上角标识,移动存储介质的标识可在明显位置上。
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1.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使用, 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发》、《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都对商业秘密做了些规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 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我国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以盗窃、利诱等非法的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二, 将前项非法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进行了非法处置的行为。
第三, 保守商业秘密义务人违反约定使用商业秘密、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或者将秘密披露。
第四,第三人明知应知该信息为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2. 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权,也严重扰乱和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妨害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运行乃至法治国家的建设。
有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仅是一般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而有的则产生严重社会危害严重违反法律构成刑事犯罪。
我国法律从不同层面规定了各种不同的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这中做法与世界各国的规定,以及国际立法是相契合的。
首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且《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也有相关规定。
受害企业可以根据被侵害的不同情形提出不同的民事赔偿请求,例如,前述侵犯商业秘密的四种情况中,第一、二、四种情况下,受害企业可以提起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人可能因为相关管理行政机关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管理和处罚而承担行政责任。
最后,如果侵权人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特别严重而触犯刑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无疑是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最为严重的惩罚了。
四、企业应对
现代企业往往越来越对这种无形的商业秘密更加注重和保护。
那么针对商业秘密的性质,以及法律的规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建立企业商业秘密资料归档制度。
企业的科研和销售等秘密信息分散在相关工作人员手中容易丢失或者外泄,应当及时定时把各种资料归档,在商业秘密形成的过程中就把它及时掌握和管理。
即可以把工作人员的记忆转变成为有形的材料,也可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为了防止信息丢失和其他意外情形发生,应当建立商业秘密备案档案制度,并且应当记录大量的关于商业秘密的形成背景、过程、状况和利用记录等等以便在日后发生商业秘密纠纷是方便举证。
2.建立商业秘密使用的规章制度。
对企业档案中的商业秘密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按档案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的重要程度采取不同的保密、保管策略。
根据商业秘密的性质和内容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使用专人保管,采用严密的保险措施和安全的保管方法。
防止工作人员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商业秘密。
3.发现侵权行为后,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商行政机关在接到控告之后可以行使行政权利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商业秘密进一步扩散,并且在提出控告和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能及时保全证据,有利于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强企业涉密人员的管理。
在企业员工以及企业外第三人获知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企业应当与接触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以协议的方式保护其商业秘密,严防人为的失泄密事件发生。
通过协议约定彼此权利和义务,使他们有更进一层的保护商业秘密的约束。
5.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宣传, 加强保密教育。
把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渗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用注入了保密观念的企业文化去潜移默化地影响员工,可以使用如组织涉密人员学习相关的法规条文、举办全体员工参与的《保密知识竞赛》等方法来达到企业人人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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