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后,可以在收到驳文的15日内向商标评审部申请复审,驳回复审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时间。

驳回复审的情况如果是相对驳回,那么可以有2个方案进行应对。

方案一:规避开驳回理由重新注册申请新的商标;

方案二:将商标评审委员起诉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来继续陈述申请人之正当理由。

准备驳回的相关资料如下:

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首页)原件

2、商标评审案件申请材料目录原件

3、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原件

4、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5、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原件

6、商标评审案件证据目录原件

7、证据材料

驳回复审的情况如果是绝对驳回,建议可以不进行驳回复审,因为驳回复审成功机率是非常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