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变更执业场所、负责人、合伙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变更信息报告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那么,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负责人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负责人办理材料
1.《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备案表》
2.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负责人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获取办理结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决定文书,如需制作相应证件的,应同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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