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
至此,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以税制平移为总体思路,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
1988年8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或者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
1992年,国家统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印花税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减少自由裁量权,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以下简称印花税法(草案))于今年2月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财政部部长刘昆介绍,1988年至2020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9199亿元。
其中,一般印花税收入12131亿元,占比41.55%;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17068亿元,占比58.45%;
2020年,全国印花税收入为3087亿元。
可以说,《暂行条例》施行以来,印花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
考虑到这些因素,印花税法以税制平移为总体思路,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将《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同时,印花税法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
今年6月7日,印花税法(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进行二次审议,6月10日印花税法正式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0条法条内容翔实,覆盖五大内容
印花税法共20条,内容丰富,规定了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优惠等多项内容——
关于纳税人范围,印花税法第一条第一款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同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关于征税范围,印花税法明确规定,是指“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关于税目税率,印花税法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比如备受关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在印花税法中维持不变。
同时,印花税法对个别税目税率进行了简并或减轻税负,比如为支持创新发展,鼓励知识产权实施应用,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将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至万分之三;将营业账簿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
关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印花税法第五条分别对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和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都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关于税收优惠,印花税法总体上维持了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保留了《暂行条例》中的免税规定,并将现行有关文件中规定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上升为法律,最终确定了包括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等在内的共8种免征印花税的凭证。
其中,为了保证个人线上和线下交易活动税负一致,“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被列为可以免征印花税的凭证之一。
除此以外,印花税法还特别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规定其他减免税情形。
为了避免授权过于宽泛,法条将减免税情形具体明确为“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同时要求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制定完善配套规定
印花税法的制定,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了确保印花税法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据了解,接下来有关方面将认真做好宣传解读等工作,抓紧制定完善配套规定。
许多专家认为,制定印花税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任务之一。
印花税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印花税法的制定有利于完善印花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财税制度。
而其中一些税目税率的调整,比如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税率的降低,明显减轻了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同时,也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应尽快制定配套的制度和措施。
在印花税法(草案)的二审过程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印花税的一些具体制度安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但考虑到此次立法主要是将国务院相关税收暂行条例的规定平移上升为法律,对于涉及税制调整的内容,印花税法暂时未作相关修改。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此建议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下一步按照党中央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要求予以统筹考虑。
对于二审过程中收集到的涉及印花税法法律执行的意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则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依法征收印花税的过程中认真研究采纳,完善税款征收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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