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政府特别是作为商标注册与管理职能部门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为谋求经济的安全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更加重视商标战略的创新与运用。
在此大环境下,虽然企业的商标意识日益增强、商标利益诉求更加强烈,但由于受制于经济总量偏小、商标品牌集群效应不强、技术装备和创新能力较弱等因素,现阶段商标战略实施与企业自身诉求之间的矛盾仍较突出,动力源也往往因缺乏激发和催化因素很难转化为现实动力,企业参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仍然不足,政府的激发、传导等动力转化机制远未健全,内生动力不足仍然是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阻力。
因此,实施商标战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应为商标战略实施的根本途径。
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除营造良好的发展品牌经济的社会氛围外,还要从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驱动、社会需求拉动、职能部门促动等机制建设入手,激发商标战略实施的企业内生动力。
用经济利益驱动企业自觉实施商标战略。
要用“可口可乐即使倒闭,凭借商标价值仍可重生”等商标案例促使企业充分认识商标的价值。
各级政府要兑现对注册各类商标和争创名标的奖励与补贴政策,实现企业从被动对待商标到主动申请注册商标的转变,推进镇乡连片、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且各具特色的块状经济建设,形成区域品牌优势,促进行业进步。
用社会需求拉动企业自觉实施商标战略。
要让企业明白,要么顺应潮流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升商标价值,满足社会消费需求,要么漠视商标品牌运用,最终走向衰落消亡。
要让企业清楚商标战略实施与自身科技进步结合的潜能所在,自觉自愿培育自主品牌。
要鼓励企业品牌产品出口,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同时,要健全标准化体系,继续支持和鼓励技术优势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形成产业技术标准优势。
用职能帮扶促动企业自觉实施商标战略。
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推动下的商标战略实施,应包括政府对商标战略的总体规划、政策规制以及以工商(市场监管)为主要职能部门的权利授予与具体实施。
在此基础上,工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地规模企业特点,帮助企业制定商标战略,指导企业从“借牌”生产、“傍牌”经营向生产、经营自主品牌产品转变,完善条件,争创名标,切实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办、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商标战略实施格局。
同时,要优化商标战略实施的市场环境,加大商标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指导帮助企业保护商标专用权,形成互动格局,健全保护网络,帮助企业逐步采取全类注册方法预防商标侵权。
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企业商标意识的培育、发展机制的形成,还是政府规制推动、工商(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的发挥,都应以激励为主,这种激励必将大大提高企业参与实施商标战略的热情。
同时,必须致力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让政府推动产生“四两拨千斤”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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