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投资者都十分关心公司的分红政策,甚至将公司的分红率(股息率)高低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热炒追捧那些所谓的高送转、高股息的股票。
诚然,公司能够拿出巨额真金白银来发放股利,本身就是实力的体现。
但事情往往不是一眼看上去那么简单。
巨额分红可能是大股东资金饥渴,也可能是公司遇到了发展的天花板,没有更好的机会,索性一分了之,还可能是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左手分红右手增发融资或发债。
实际上,公司分红与否,充其量只会影响公司股价的短期波动,并不会真正影响公司的内在长期价值。
由于红利所得税的存在,分红反而会增加短期股东的纳税负担,提高了股东出售股票的门槛。
而那些打着利润分配的幌子,进行公积金转增、送红股的行为往往都是数字游戏。
对股东进行的增发配股行为,则关键在于配股的价格。
一、利润分配的常见形式
公司对股东的利益分配,常常采取现金分红,转增股份,送红股,增发新股等方式。
上述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在组合使用时常常会有约定的顺序。
比如:
1998年格力电器在当年4月对全体流通股东配股1260万股,同年9月再按照10转10的比例使用公积金转增股本,使总股本从年初的15000万,增加到32520万。
再比如:2008年格力电器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发现金3元,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分配方式组合使用时,分红和送红股在先,配发和转增在后。
道理也很简单,这样看起来分红的数额会多一些。
同样是10配3元红利,如果在10转增10之后在发,就会变成10配发2元红利。
股东拿到手的红利实际没有任何区别,但看起来似乎少一些。
上市公司一般不会干这种不讨好的操作。
二、利润分配的主题、顺序和额度
分配主体公司而不是合并报表的主体。
分配顺序 一个公司盈利后,必须留存至少10%作为盈余公积。
而盈余公积一旦计提,就只能用于弥补经营亏损和派送红股。
公司法也规定,盈余公积累计超过注册资金的50%以后,由董事会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计提。
如果使用盈余公积派送红股,需要满足送股后盈余公积仍然大于公司注册资金25%的条件。
分配额度,财政部规定“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红利所得税。
红利到账暂不征收,待股份出售时按持有时间(自股票买入时开始计算)征税。
持有一个月以内,税率20%;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税率10%;超过一年免征。
三、企业的分红政策
2011年4月30日,巴菲特在股东年会上曾就不分红做过一次解释:
我们不分红,因为我们认为能将赚到的每一元钱去赚更多的钱。这段表述给予我们一个衡量企业分红政策的标准:同等资金的未来收益孰高原则。
也就是说,如果钱留在企业赚的多,就留在企业;如果钱留在企业赚不了市场平均收益(3%-4%),就应该分给股东。
这反映了一个基本的道理:把资产配置在收益最大化的资产上。
可以有 层意思:
1、不分红不是没有能力分红,盈利能力强的企业账面往往留存大量货币资金。
投资人要与优秀的企业为伍,在长期的成长中享受投资的丰厚回报。
如果一家企业没有盈利能力,尤其是不具备长期盈利能力,只有一张张美好的蓝图、一个个令人窒息的梦想的企业,不应出现在我们的投资清单上。
具备长期真实盈利能力的企业,每年都必然有可观的利润伴随客观的现金进账,久而久之,自然会在企业账面形成大量的货币资金。
对于看起来盈利能力强,分红政策保守的企业来说,考察其账面的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基本原则是:货币资金要和短期债务和经营需要相匹配,货币资金要和利息收入相匹配。
具体而言,需要考察货币资金的构成、短期债务的情况、利息收入及利息费用的情况等。
这里可以用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发之前的2017年年报作为货币资金核查的例证。
那时的康美,账面趴着数百亿货币资金,每年分红10亿元左右,看起来很美。
但随着2018年年报会计师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出台,就此宣告了其弥天大谎的揭穿。
其实,在康美2017年年报多处可见疑点。
年报显示,康美集团2017年末货币资金342亿元,短期借款114亿元,应付债券83亿元,从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借款18亿元,而当年的营业收入仅有265亿元。
公司自身货币资金充足,却举借大量有息负债,与经营规模不相称,此为疑点之一。
货币资企服快车有340亿为银行活期存款,且利息收入仅为2.69亿元,而同期有息负债的利息支出却为12.16亿元,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不相称,很可能是货币资金在账面时间短,而有息负债期限较长,这是疑点二。
大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98%,第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冬瑾持股比例为1.97%,所持股份几乎全部质押,表明大股东资金链极为紧张。
控股股东缺钱,放着上市公司巨额的货币资金放在银行去赚每年只有2个亿的利息,却把身家都质押出去筹措资金,其为疑点之三。
账面冗余货币资金数额过大,2017年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公司对外投资现金支出18亿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2亿元,合计为40亿元,与342亿元的货币资金差距过大,表明账面冗余了不必要的资金,其为疑点之四。
发现这四个矛盾之处,应该足以避开康美这个雷了。
2、分红政策稳定优于随性。
公司的分红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政策往往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司盈利状况的稳定性,尤其是公司对未来盈利状况稳定性的预期。
选择稳定透明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不仅反映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的信心,也向投资者传递了企业管理规范的信号,有利于稳定投资者信心。
例如美的集团自2013年整体上市以来,每年的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40%,显示出对投资者的重视。
而格力电器的分红政策却比较随性,自2013年以来的8年中,2017年未分红,2019年不足30%,2018年和2013年为40%以上,2014-2016年则为63%-72%,2020年更是达到了105.61%。
尤其是2018年股东会上董小姐的:“我五年不给你们分红,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这样的言论反映了格力的家长作风,让人不由得对其治理体系心生忧虑。
在分红问题上,美的的做法更显成熟稳健。
3、要深究分红的缘由。
高分红可能是大股东的资金饥渴。
高瓴资本成为格力电器大股东后,由于其收购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每年有付息的压力,因此就在和同中约定了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归属净利润的50%的条款。
2019年格力电器的利润分配方案为10股派发现金12元,现金分红额占当年净利润的29.23%。
而2020年现实执行了半年度10股派发现金10元之后,又出台了10股派发30元的年度分红方案,两次分红累计达到当年净利润的105.61%。
可以明显看出格力分红政策的变化。
其实,2017年董小姐也不容易,把自己所有的格力股份全部质押,据说是投资了银隆汽车。
不管怎样,这笔融资是需要支付利息的,2017年不分红,估计董小姐自己也很难受。
于是2018年先是半年度10股派发6元,之后年度利润分配10股派发15元。
相当于把2017年的分红补了回来。
4、分红政策不影响买入。
唐朝语录:网友问:股票在分红前买还是分红后买?答:最好忘掉这个问题,里面没有便宜占。
分红前后企业价值不变,分红多少,分红与否不能直接作为买入决策的依据。
别看分红,看能力!看起来分红不少,其实没能力的康美药业就是鲜明的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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