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商标已成为企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万宝路集团总裁马克思韦尔曾说:"企业的牌子如同储蓄的户头,当你不断用产品累计其价值时,便可尽享利息."海尔集团的老总曾经说过:名牌就是在同等条件下,比别的品牌卖得多、卖得快、卖得价高.
尽管商标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但我国企业在此问题上的重视程度却令人担忧.至1994年底,我国外贸、工贸公司在国外的有效注册仅为9867件;而国外在中国的有效注册高达6万多件,其中美国2万件,日本1.2万件;中国在上述两国的注册商标仅为500件和300件.与此同时,中国的著名商标纷纷被外国企业在国外抢注,如牡丹"Peong"电视在瑞典、挪威、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被抢注;香烟的"红塔烟"、"云烟"、"阿诗玛"在菲律宾被抢注;酒类的"竹叶青"在韩国,"杏花村"、"杜康"、"女儿红"在日本被抢注;自行车的"凤凰牌"在印度尼西亚、"丰收———桂花陈酒"在法国等被抢注.
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加强了对商标专用权的有效保护,维护了公平的竞争秩序,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利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促使企业注重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为企业创立驰名商标提供了优良的社会环境.20年来,我们在保持如"同仁堂"、"全聚德"等一批传统的老字号不断发扬光大的同时,又创造了如"海尔"、"联想"等一批在国内驰名,在世界有影响的商标,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商标的作用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正确使用商标、维护商标信誉已成为众多企业的努力方向.我国企业的商标使用率得到了空前的提高.1982年,我国企业年申请注册商标仅1.7万件,2004年达到了52.8万件,2007年更是达到了76.6万件,已连续5年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07年11月底,我国商标注册总量已经达到301.37万件.商标这个重要的知识产权,越来越为企业所重视,不但成为众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而且成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企业实力的核心内容.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取商标"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在该国或该地区注册,谁就拥有商标的专用权,并获得该国或该地区的法律保护.随着企业进一步向世界市场推进,我国也进入了自主商标在境外被抢注的高峰期.据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统计,2000年以来,我国曾有超过80个商标在印尼被抢注,有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有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每年我国商标特别是一些知名商标在境外遭抢注案件超过100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的多个领域.对这种情况,中国企业应当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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