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怎么盖,盖还是不盖?这些可不是简单的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公章盖章有一定的原则,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第一条是行文原则,《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有要求:“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这个盖不盖章是有讲究的,总结起来就是“六不盖”:

①特定格式的“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会议纪要划分的方式是很多种,但单从是否盖章的角度说可以分为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和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两种。

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文头一般是“XXXXX会议纪要”,不带“文件”二字,因为这种会议纪要的格式编排与通行的简报极为相似,又被称叫做简报式会议纪要。这种会议纪要,正文之前没有主送机关,成文日期也不在正文之后,事实上也无法盖章。

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指的就是“文件”式会议纪要。这种会议纪要的发文机关标识(文头)带有“文件”字样,其标识格式与正规公文一样。

②命令(令)、议案不加盖机关印章。命令(令)、议案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须由领导人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签名章,但不加盖机关印章。

“命令(令)”由机关负责人签署,落款处签写姓名或加盖签名章,代表公文的作者,证实公文的效用,并将签署的公文向外发出,无须加盖机关印章。

同样,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向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案”,由机关领导人亲笔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的签名章),也不应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③法定会议通过的决议类公文不加盖印章。“决议”是党委机关的规定文种,属于典型的会议文件,是经法定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通过后才能形成决议,是没办法盖章的。

党代会、人代会、工代会、团代会、股东代表大会等,所通过的决议,都无法盖章,因此就不盖章。正是因为无法盖章,所以一般把成文日期由正文之后改为标题之下加括号。

④法定会议表决通过的“决定”不加盖印章。“决定”是否盖章有两种情况:

如是法定会议表决通过的“决定”也是无法盖章的;如是从其他渠道形成的“决定”,当然就应该盖章了。

⑤联合上报的公文,协办机关可以不盖章。在公文处理中,联合发文是比较常见的。在联合发文的组织过程中,主办机关和协办机关的作用是不一样的,盖章的要求也不一样。如是联合下发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即可,协办机关无须加盖印章。

⑥地市州盟以上党的机关下发公文可以不盖章。

第二条是领导审批原则,公章的使用必须坚持领导审批的原则,公章在没有得到单位负责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并没有效力。

领导要审核签字。原则上,使用机关或单位的公章,必须由本机关或本单位党委、行政的公章,必须本机关或本单位“一把手”审核签字。使用办公室的公章,必须由我这个办公室主任签字。但是在日常操作的工作中,有时候为了方便工作,对一些事务性的用印,领导会授权印章管理人员,也就是授权你审签,所以你必须严格把关。这里我跟你强调一点,必须明确授权范围,超出范围的,应请示领导审签方可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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