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你公司在办理第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一栏填写销售总额50万元【50.5/(1+1%)=50】“不含增值税的销售(广州注册公司3%征收率)”,对应减征增值税应纳税额1万元。
同时,你公司应在《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中的减税项目对应栏目中填写,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编码,并填写当期减税项目金额等对应栏目。
2.我是在广州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该企业的税率为3%。
第三季度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未开具发票。
如何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3号)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第一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含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三季度可以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办理第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填写销售额25万元(如贵公司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应在第11栏“低于起征点销售额”中填写),对应当期免税金额7500元【(25×3%=0.75)】,并在第3栏填写。
如果贵公司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声明》。
3.我公司是大岭山镇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第三季度销售收入含税101万元。
根据今年复业的政策,可以适用减征1%增值税的政策。
如果第三季度销售的货物在第四季度退货,我公司如何分别办理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税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你公司在办理第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为100万元[101/(1+1%)=100], 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一栏“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对应的减征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万元【(100× 2% = 2。
同时,你公司应在《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中填写相应的减税项目栏目。
填写时要准确选择减税项目的相关编码,准确填写当期减税项目金额等相关栏目。
如果贵公司第三季度销售实行增值税减征政策的商品的收入在第四季度退回,则相应的销售额应从第四季度销售额中扣除。
办理第四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一栏(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征收率)”和第一栏中,包括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和按2%(计为负数)计算的应缴纳增值税减税税额。
4.我公司是一家在东莞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季度取得含税收入45.4万元,同时我公司结转期初扣款5万元。
请问我司办理第三季度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资料(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填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信息(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八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八栏=第七栏÷(1+征收率)。
贵公司办理第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信息》(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栏至第7栏填写5万元、0万元、5万元、0万元、45.4万元、5万元、40.4万元。
填写第8栏时,计算公式中的征收率为1%,第8栏应填写40万元[40.4(1+1%)= 40]。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时,“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一栏为40万元,对应减征增值税应纳税额8000元(40×2%=0.8),“本期应纳税额减征”第16栏填写。
同时,你公司应在《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中相应的减税项目栏目中填写,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并填写当期减税项目金额等相关栏目。
5.本人是珠海市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2021年7月卖了5万,8月没卖,9月卖了15万。
同时,我卖了50万元的房产。
相关业务未开具专用发票。
第三季度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第一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当期销售的不动产后,销售的货物、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你第三季度销售额70万元,但扣除房地产销售额50万元后,商品销售额20万元,没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税销售标准。
因此,销售20万元的商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公告)和2021年第24号公告分别规定,202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高明省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房地产征收率为5%,不适用减征1%增值税的政策。
因此,对于第三季度销售房地产获得的50万元元佑,需要按照现行的销售房地产政策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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