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收到分案申请后,将原申请分成两份,对分案后的初步审定申请产生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被驳回的部分会使用原申请号在商标驳回.申请复审那么商标被部分驳回怎么办?下面让我们在企服快车边肖谈一谈。

一、商标部分驳回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被部分驳回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然后提出申请。如果他们对驳回决定不满意,他们可以申请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商标局将驳回和未公告的商标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商标驳回的类型有哪些?

商标驳回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只有了解驳回的类型,才能填写复审申请书。

1,全部拒绝。

申请商标的所有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注册标准,被驳回。

2.部分拒绝

注册商标申请的部分商品或服务被拒绝,其余符合注册标准。部分注册证书将通过预定公告的方式发放。

如果商标被部分驳回,并且申请人的经营范围与被驳回部分没有相关性,申请人可以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商标驳回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