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体户营业执照,另一种是工商营业执照。个体户营业执照是指单个人注册的,一般多是商铺之类的小规模活动,且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能跨区域。而工商营业执照是公司注册的,一般多有几个人一起融资注册,可以跨区域,下面着重给大家介绍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有效期限。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申请人已申请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予以提交,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无需提交。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