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开公司的人都很纠结注册公司的类型。不同类型的企业需要缴纳不同的税。注册有限公司的类型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也有少数注册有限合伙企业。今天,达田童将为您讲解创办有限合伙企业的利与弊。

建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好处:

有限合伙实现了企业经营权和投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层和出资人的优势。

享受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相关税收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缴纳所得税,合伙人单独缴纳所得税。

灵活的分配机制。合伙企业的有限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吸纳更多的投资人,优势互补,聚集更多的人为企业运营出谋划策。

合伙承担责任的独特优势在于承担无线责任,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注:我国风险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非公司形式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税收优惠,合伙人自行纳税,避免重复征税;

建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缺点:

合伙人诚信无法保障: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合伙人诚信无法保障,责任难以追偿。合作很大程度上是协议前的约束,后期lp很难监督gp。

设立证券账户仍需落实:合伙企业为非法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设立证券账户的条件为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没有提到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开立证券账户。

政府的政策倾向于延缓有限合伙的发展:从政策上看,有“倾斜”的公司制度“压制”有限合伙之嫌。

配套措施不完善,不同地区、跨部委标准不一:商务部、发改委采用合伙人制度,但证监会还存在开设证券账户等问题。

当地工商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流程。

也就是以上关于“创办有限合伙企业的利弊”的信息。或许是上面的介绍不够细致。如果您对开办有限合伙企业或代为注册公司有疑问,可以联系企服快车进行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