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无锡工商部门获悉,3月1日起,无锡实施企业登记简易注销新规,扩大企业简易注销范围,简化注销登记材料,降低注销公告成本,以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让企业“进得来”“出得去”。

旧规则只适用于取得许可证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的企业。新规扩大了简易注销的范围,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债权债务(无债权债务)的企业也可申请。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法人企业、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新规简化了注册材料,无需提交出资人决议、清算组备案证明、清算报告、完税证明等材料。只需要4个材料(《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此外,新规降低了取消公告的成本。原来在省级以上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改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公告45天,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更加及时。

新规特别指出,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同时将该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016年起,无锡成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这一新规将于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以期改变市场主体“生易死”的现状,提高市场退出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