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申请人问,我的商标被撤销了,是不是就注销了?我还能继续用吗?今天来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商标的注销、撤销、无效宣告之间的区别。
1、商标注销
指商标局依职权对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依申请对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
2、商标撤销
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也是我们常说的撤三申请。
3、商标无效宣告
指商标主管机关对于违反商标法的规定而不应获得注册的已注册商标,按照法律程序宣告其无效的制度。具体而言,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或因侵犯他人权益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主动依职权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商标局主动依职权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主要包括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依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主要包括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注册商标一旦被宣告无效,其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4、常见商标注销情况
(1)商标有效期满,宽展期内未进行续展,国知局依职权对未续展商标做注销处理;
(2)商标权利人因自身原因主动进行注销,如企业合并、破产等。
5、常见商标撤三情况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6、常见商标无效宣告情况
(1) 注册商标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商标代理机构违法申请;
(2) 违法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注册商标。
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并不意味着该商标就永久属于你,注册人要留意商标到期时间,到期及时续展,使用过程中注意留存使用证据,不然商标可能会面临无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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