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想结束,它将成功结束,需要清算公司的财产和其他债权债务,清算需要遵守国家公司法的相关程序,需要成立一个特殊的清算小组,很多人不太了解清算,那么,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清算呢?下面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了解。
一、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清算?
公司只需要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进行清算,公司可以在公司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
二、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如下:
1.除公司合并、分立外的解散公司事由发生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相关债务;
3.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清算企业怎么分配
新公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的清算方案、剩余财产分配比例和公司清算期间法律地位】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