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是指公司根据法定程序和条件,通过分立协议和股东大会决议,不需要通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

为什么公司分立不需要清算程序?下面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了解。

一、公司分立需要清算程序吗?

除另有约定外,公司分立不需要通过清算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

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当相应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

因此,当公司合并或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只需有双方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不需要建立一个清算小组来进行清算。

只有当公司解散时,才需要建立一个清算小组来进行清算。

二、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资产的原则

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

清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如为国有企业,其剩余财产要上交财政。

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如为实物财产的分配,其价值有差额时,按投资比例计算。

如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又规定折旧完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则外方不再参加该部分财产的分配,仅在中方投资者之间分配。

三、公司吊销如何清算

1、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如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院根据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指定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代表组成清算组,也可选派其工作人员或有关专业人员(如执业审计师)作为清算组成员。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履行清算职责。

清算组应当依法严格履行清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公司清算有关的未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等工作。

4、清算方案报确认。

清算组制定出清算方案后,应当报股东会、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有主管机关的还要报主管机关确认。

5、实施清算方案。

清算方案报确认批准后,按方案实施。

6、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登记部门予以核准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