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是指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继续经营困难的,向法院申请破产。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法人利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

申请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的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或者明显丧失偿还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有多久

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有十五日内。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需要延长裁定期限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三、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权益的保护是什么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权益的保护是没有规定的,但是对于债权人的保护有以下方面:

首先,新破产法赋予了债权人以重整申请权。

其次,我国破产重整程序还规定了债权人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权。

其三,我国破产重整程序还规定了债权人对于重整计划执行的一定程度的监督权。

但总体说来,由于立法及相关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国破产重整程序中关于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设计还显粗糙,还存在很大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