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资产和责任,公司每年都会编制资产责任表,分析公司的年度经营情况。如果公司因解散清算而偿还债务。因此,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如何分配公司清算的资产负债及其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如何分配公司清算的资产负债?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制定清算计划,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按照清算计划清偿债务。有剩余财产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二、司法清算需要公告吗
公司成立清算组后,不需要对清算组进行公告,但要进行备案,并且清算组要对公司解散事宜进行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三、企业清算时间有要求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以下是根据总结的相关规定。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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