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精是一种能够赋予食品香味的混合物,采用天然和天然等同香料、合成香料经精心调配而成,主要有液体、粉末、微胶囊、浆状等多种剂型,适用于饮料、饼干、糕点、冷冻食品、糖果、调味料、乳制品、罐头、酒等食品。那么,食用香精在商标中属于第几类呢。

食用香精属于哪类商标

从企服快车企服快车的商标查询工具我们可以得知,在45类商标分类中,食用香精属于第30类——方便食品。

【3001】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 -茶、茶饮料

【3003】 -糖

【3004】 -糖果,南糖,糖

【3005】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 -面包,糕点

【3007】 -方便食品

【3008】 -米,面粉

【3009】 -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 -谷物膨化食品

【3012】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 -食用冰,冰制品

【3014】 -食盐

【3015】 -酱油,醋

【3016】 -芥末,味精,沙司,酱等食用香精

【3017】 -酵母

【3018】 -食用香精,香料

【3019】 -单一商品

获取食用香精商标的三种途径

途径一:通过商标局官网自行注册商标,但是自行申请注册手续十分繁琐,等待时间也很漫长。

途径二: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在商标注册顺利的情况下,注册商标需要16个月的时间。

途径三:直接购买转让商标,直接到正规的商标交易平台购买一枚商标。买商标只需要7天,就能使用商标。如果大家要找寻此类商标可在线免费咨询商标顾问,也可以点击企服快车商标超市查阅更多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