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我们可以知道,国内企业破产后需要对员工进行一系列的经济补偿。那么,如果一些在国外工作的员工破产后,外国企业应该如何安置员工呢?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整理关于如何在外国企业破产后安置员工的答案。让我们带着问题往下看。

一、外国企业破产后如何安置员工?

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制定职工安置计划,经法院批准后,按照安置计划的约定安置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应当说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规定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单、债权清单、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支付。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积金为什么不能列为破产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为职工交纳的用于购、建住房的款项,住房公积金虽部分来自企业财产,但由于企业交纳的部分和职工个人按照工资一定比例交纳的部分均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个人,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能列为破产财产。

三、宣告破产是什么意思

宣告破产是在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或由债权人等提出要求破产后,经法院调查,认定企业(或经营者)确实具备了破产条件,则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宣布其破产的正式通告。

企业一经宣告破产,即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如破产人不得再处分自己的财产,法院可采取扣押其财产、冻结其帐本帐户、令其提出股东及债权人名单,甚至可以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等保全措施,同时进行破产公告,任命破产企业(或财团)的最高管理人,组成以债权人为主的债权人会议以代替原公司的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