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企业来说的话如果是濒临破产的地步都是需要直接进入破产程序的,因为首先需要进行工作的就是清算组,只有进行了一定的清算工作了之后的话才能对于企业的一些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工作。那么,清算组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跟着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清算组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清算组备案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文件;
(二)清算组人员的名单;
(三)备案申请书;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清算财产计算分配是什么意思
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清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
三、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