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司破产必须清算。如果公司因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等损失而无法清算,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公司无法清算的标准及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不能清算的标准

1、损失被申请人的主要财产、账簿和重要文件。

2、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在向被申请人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解释或者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不能清算或者全面清算。部分财产可以按照现有账簿和重要文件进行部分清算的,应当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结束强制清算程序;

3、被申请人未知财产、账簿、重要文件下落的,以无法清算为由终止强制清算程序。会计账簿损失不能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以下是破产清算的步骤:

1、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组成。

3、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

4、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法院。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清算对员工经济补偿要交税吗

破产清算赔偿金不需要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