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渠道
(一)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二)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到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
3、在【申报税(费)清册】目录下,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进入选择【
6、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填写申报表】。
4. 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下拉【申报表适用类型】,选择对应的申报表。
5、确认纳税人名称及识别号 ,选择纳税期限和税款所属时期,选择“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新增税源】。
6、选择【项目编号】。
7、选择此次要申报土增税的对应项目信息。
8、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填写税源采集表。
9、返回主页【税费申报及缴纳】的【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选择【土地增值税】,点击【税源选择】。
10、选择此次要申报的税源,点击【确定】。
11、填写财产和行为纳税申报表。
12、符合优惠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填写【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显申报附表】享受税收优惠。
13、确认申报表信息无误,点击【申报】,【确定】后即可完结申报流程。
如需要更详细的操作步骤请进入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查看,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和操作手册下载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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