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申请应当说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说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等。破产重组经理的职责是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

一、如何写破产重组申请书?

破产重组申请书应当说明:

1.申请人(债务人)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事项。请求法院宣布债务人破产偿还债务;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者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说明;

4.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和债权债务的总体陈述;

5.其他事项应说明。如所附证据目录;

6.申请人名称、印章、申请日期。

二、破产申请书要包括哪些事项

1、申请人(即债权人)、被申请人(即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或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2、申请目的:写明申请目的为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描述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的时间、数额、履行期限、有无财产担保等事实;债权人债权有无追讨情况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

三、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