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设立股份制公司通常是启动和筹集的方式。那么,如何规定股份制公司的设立方式呢?设立股份制公司的方式是什么?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如何规定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方式有:
(一)发起设立
也就是说,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缴,不得公开招募。
(二)设立募集
也就是说,发起人只认缴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向公众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也有所不同。一些国家规定,只有当所有股份都得到认可时,公司才能设立。部分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度的,以认可全部股份为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度的,不得认可全部股份。
二、简述股份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缴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缴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等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缴,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缴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设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设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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