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地址是必须要的,但是很多的人们被地址搞的头都大,要么地址自己不喜欢,要么选择的地址不行,所以很多的人们可能会问,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用租来的房子注册公司呢?
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要求?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0、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11、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武汉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12、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用租来的房子注册公司呢?
1、如果是有房产证的话,那么房屋提供者就应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如果没有公章那就要由产权人签字。
2、如果注册使用的商品房没有产权证的话就更麻烦了,需要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中说明情况,并且要盖公章确认。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存在,比如说在农村地区,农村的房子当中很多都是没有产权证的。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由当地的政府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且也要加盖公章。
3、如果商品房的产权是属于军队的话,就要提交加盖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如果用于注册的商品房是新购置的房产但是又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话,就要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者是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的合同复印件,另外还要加盖房地产开发中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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