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而解散,但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或者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所以你知道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接下来为您介绍,我希望能帮助您。
一、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
1.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的利益。
3.债权人或者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或者有其他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非法清算行为的,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4.公司未提出异议。作为被申请人,公司对股东申请人享有的股权提出异议,对债权人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提出异议,或者认为公司根本没有解散原因的,除非申请人能够就上述异议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进行确认,或者对被吊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解散原因提供明确、充分的证据,否则,法院将不接受债权人或股东作为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
二、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一)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二)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三)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四)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三、公司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